中共上海健康医学院委员会组织部文件
沪健院委组(2016)5号
----------------------------------------------
上海健康医学院
领导干部任职一轮的经济责任审计计划
为了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意识,提高岗位履职能力,确保部门(单位)预算工作的有效执行。根据《上海健康医学院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沪健医委(2015)35号)文件精神,现将2016至2018年中层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安排如下。
审计范围
对学校党政职能部门、教学单位及教辅部门负有经济责任的现任党政主要负责人,在三年一轮的任职期内均要进行一次经济责任审计。三年的安排表见附件。
审计内容
1、被审计领导干部担任被审计职务期间所在单位(部门)的事业发展情况;
2、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规定情况;
3、重大经济决策情况;
4、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资产管理及预算内外各项教育资金的编制、执行、使用情况;
5、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状况;
6、被审计领导干部遵守有关廉政规定情况;
7、委托部门或审计部门认为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
职责分工
组织部负责召集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讨论制定经济责任审计计划和审计建议名单,报党委会审批,并向审计处下达书面委托书;审计处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并提交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纪委办监察处落实监督职责,对审计中发现的违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程序和方法
审计程序和方法按照《上海健康医学院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五、审计单位
经济责任审计采取外审为主,内外审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计经费纳入审计处预算,由审计处统筹支付。
六、审计要求
1、被审计的领导干部要正确认识审计工作的重要性,积极配合审计工作,并提供以下相关材料: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述职报告;部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职责分工;部门内部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有关会计凭证、账册、报表;有关经济合同、债权债务;任期内有关经济监督管理部门检查后出具的检查报告、审计报告。
被审计领导干部,应充分利用审计结果,落实审计意见和建议,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产生原因的分析,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被审计领导干部是审计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应当在收到审计报告后一个月内提交审计整改方案,三个月内提交审计整改结果报告。
2、财务处、后勤管理处、科技处等相关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审计工作,提供真实、全面、准确的审计资料和相关数据。
3、审计人员必须严格依法依规认真开展审计,审计工作做到全面、准确、细致,对领导干部及所在部门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审计质量。
党委组织部
2016年3月
2016-2018年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安排表
时间安排 | 审计范围 | 审计时间段 |
责任人 | 所属部门 |
2016年9月启动,11月底完成 | 詹昌明 | 资产后勤处 | 2015年7月20日至2016年8月31日 |
董伟峰 | 基建处 |
程文 | 财务处 |
钱艳 | 学工部 |
凌文惠 | 工会 |
张梅 | 教务处 |
金东英 | 人事处 |
魏景赋 | 图书馆 |
唐坚刚 | 信息中心 |
徐小萍 | 继续教育学院 |
吕永红、方秀琴 | 国际教育学院 |
顾艳荭、方秀琴 | 护理学院 |
2017年9月启动,11月底结束 | 郭戎静 | 组织部 | 2015年7月20日至2017年8月31日 |
杜峥 | 宣传部 |
汤磊 | 校办 |
丁岳伟 | 发展规划处 |
施晓谋 | 保卫处 |
王涌 | 校友办 |
薛文隽 | 国际交流处 |
秦啸龙、秦禹权 | 临床医学院 |
王红、周淑琴 | 康复学院 |
胡兆燕、刘敏娟 | 医疗器材学院 |
徐一新、周淑琴 | 药学院 |
田霖霞、朱清 | 思政部 |
2018年6月启动,7月底结束 | 耿铭 | 党办 | 2015年7月20日至2018年5月31日 |
郑学文 | 纪委办监察处 |
吕晓丽 | 团委 |
莫国民 | 科技处 |
张美蓉 | 审计处 |
解军 | 教师发展中心 |
陈凤贞、秦禹权 | 医学技术学院 |
何培忠、王云光 | 医学影像学院 |
钱芝网、王云光 | 健康信息技术与管理学院 |
杨智昉、秦禹权 | 基础医学院 |
徐迪、朱清 | 文理学院 |
朱文娟 | 附属卫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