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新一届委员
发布人: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7-01-17   浏览次数:252

根据沪健医委【2016】71号文件,学校对教学单位党组织进行了调整,成立了药学院党总支。由于组织机构发生变动,按照学校《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委员会组建和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药学院党总支于12月19日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总支委员,并向校党委组织部报告了委员选举结果。经校党委组织部同意,药学院党总支下辖的教工党支部和学工党支部分别于12月22日与12月21日召开了党员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党支部委员,并分别召开了首次支部委员会议,进行了任务分工。

新当选的总支委员和支部委员纷纷表示要在校党委及学院党总支的领导下,积极主动开展党建工作,发动党员在教学、科研、学习等各方面当模范、作表率,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争做优秀共产党员,为学院的发展建言献策,团结全院师生,推进药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药学院)